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治理步伐》《注册造价工程师治理步伐》的决议
- 分类:首页政策规则
- 作者:
- 泉源:
- 宣布时间:2020-08-06 15:21
- 会见量:
【提要形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治理步伐><注册造价工程师治理步伐>的决议》已经2019年12月5日第14次部常务聚会审议通过,现予宣布,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治理步伐》《注册造价工程师治理步伐》的决议
【提要形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治理步伐><注册造价工程师治理步伐>的决议》已经2019年12月5日第14次部常务聚会审议通过,现予宣布,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 分类:首页政策规则
- 作者:
- 泉源:
- 宣布时间:2020-08-06 15:21
- 会见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治理步伐》《注册造价工程师治理步伐》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治理步伐><注册造价工程师治理步伐>的决议》已经2019年12月5日第14次部常务聚会审议通过,现予宣布,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20年2月19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治理步伐》《注册造价工程师治理步伐》的决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刷新、优化营商情形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议:
一、删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治理步伐》(建设部令第149号,凭证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第九条第二项。
第九条第三项改为第二项,其中的“造价工程师”修改为“一级造价工程师”。
第九条第四项改为第三项,修改为:“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事情的职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职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手艺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职员合计不少于10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职员不少于6人,其他职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事情的履历”。
删去第九条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
第九条第十一项改为第七项,其中的“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第二十五条”。
删去第十条第一项。
第十条第二项改为第一项,其中的“造价工程师”修改为“一级造价工程师”。
第十条第三项改为第二项,修改为:“专职专业职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手艺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职员合计不少于4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职员不少于3人,其他职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事情的履历”。
删去第十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
第十条第十项改为第六项,其中的“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第二十五条”。
第十三条修改为:“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资质延续、变换时,应当提交以下申报质料: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书(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允许书);
“(二)专职专业职员(含手艺认真人)的中级以上专业手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三)企业开具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发票和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条约(如发票能体现工程造价咨询营业的,可不提供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条约;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
“(五)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资质延续、变换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对下列事项举行允许,并由资质允许机关调审核实:
“(一)企业与专职专业职员签署劳动条约;
“(二)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增值税;
“(三)企业为专职专业职员(含手艺认真人)缴纳今年度社会基本养老包管用度。”
第十四条第一款中的“第(九)项”修改为“第(四)项”。
第十五条第三款修改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向资质允许机关申请补办,由资质允许机关在官网宣布信息。”
第十九条第三款中的“5000万元”修改为“2亿元”。
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第四十条改为第三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步伐第二十三条划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营业不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有关专业部分给予忠言,责令限期纠正;逾期未纠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第四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九条,其中的“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第二十五条”。
删去第四十四条。
二、将《注册造价工程师治理步伐》(建设部令第150号,凭证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第三条修改为:“本步伐所称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土木修建工程或者装置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通过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并凭证本步伐注册后,从事工程造价运动的专业职员。注册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第四条修改为:“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对天下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运动实验统一监视治理,认真实验天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并认真建设天下统一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治理平台;国务院有关专业部分凭证国务院划定的职责分工,对本行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运动实验监视治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运动实验监视治理,并实验本行政区域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第六条、第七条中的“执业资格”修改为“职业资格”。
第七条第三项中的“第十二条”修改为“第十三条”。
第八条修改为:“切合注册条件的职员申请注册的,可以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分提交申请质料。
“申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分收到申请质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申请质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在收到申请质料后,应当依法做出是否受理的决议,并出具凭证;申请质料不齐全或者不切正当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见告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所有内容。逾期不见告的,自收到申请质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议。
“申请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收到申请质料后,应当依法做出是否受理的决议,并出具凭证;申请质料不齐全或者不切正当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见告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所有内容。逾期不见告的,自收到申请质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议。
“申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换注册、延续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分收到申请质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申请质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议。
“申请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换注册、延续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收到申请质料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议。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变换、延续注册,通过天下统一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治理平台实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
第十四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准予注册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以下简称注册机关)核发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凭证划定自行制作执业印章。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己保管、使用。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样式以及编码规则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统一制订。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印制;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凭证划定划分印制。
“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注册证书,应当凭证本步伐第八条划定的延续注册程序申请补发,并由注册机关在官网宣布信息。”
第九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员,可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切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用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质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署的劳动条约;
“(四)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昔时的继续教育及格证实;
“(五)外国人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允许证书。
“申请初始注册时,造价工程师自己和单位应当对下列事项举行允许,并由注册机关调审核实:
“(一)受聘于工程造价岗位;
“(二)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社会基本养老包管或者已治理退休。”
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修改为:“与聘用单位签署的劳动条约”。
删去第二款第四项。
增添一款,作为第三款:“申请延续注册时,造价工程师自己和单位应对其前一个注册的事情业绩举行允许,并由注册机关调审核实。”
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在注册有用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换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扫除劳动条约,并凭证本步伐第八条划定的程序,到新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分治理变换注册手续。变换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用期。
“申请变换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质料:
“(一)变换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新聘用单位签署的劳动条约。
“申请变换注册时,造价工程师自己和单位应当对下列事项举行允许,并由注册机关调审核实:
“(一)与原聘用单位扫除劳动条约;
“(二)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社会基本养老包管或者已治理退休。”
第十三条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的,凭证本步伐第八条划定的程序治理。”
第十五条修改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规模包括建设项目全历程的工程造价治理与工程造价咨询等,详细事情内容: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审核,项目评价造价剖析;
“(二)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预算体例和审核;
“(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和造价的体例与审核;
“(四)建设工程条约价款、结算价款、完工决算价款的体例与治理;
“(五)建设工程审计、仲裁、诉讼、包管中的造价判断,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六)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造价指标的体例与治理;
“(七)与工程造价治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协助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事情,并可以自力开展以下事情:
“(一)建设工程工料剖析、妄想、组织与本钱治理,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体例;
“(二)建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体例;
“(三)建设工程条约价款、结算价款和完工决算价款的体例。”
第十六条第二项修改为:“依法从事工程造价营业”。
第十八条修改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凭证执业规模,在自己形成的工程造价效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肩负响应的执法责任。最终出具的工程造价效果文件应当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并签字盖章。”
第二十条增添一项,作为第九项:“凌驾执业规模、注册专业规模执业”。
第二十二条修改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顺应岗位需要和职业生长的要求,凭证国家专业手艺职员继续教育的有关划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第二十四条中的“注册机关”修改为“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
第三十九条修改为:“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事情凭证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包管主管部分的有关划定执行。”
别的,对相关条文序号作响应调解。
本决议自宣布之日起施行。以上2部部分规章凭证本决议作响应的修正,重新宣布。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治理步伐
(2006年3月22日建设部令第149号宣布,凭证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治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事情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允许法》、《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允许的决议》,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运动,实验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视治理,应当遵守本步伐。
第三条 本步伐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简直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效劳的企业。
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品级允许的规模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运动。
第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运动,应当遵照自力、客观、公正、忠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正当权益。
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不得不法干预依法举行的工程造价咨询运动。
第六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认真天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视治理事情。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认真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视治理事情。
有关专业部分认真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验监视治理。
第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增强行业自律治理。
勉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 资质品级与标准
第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品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手艺认真人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手艺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事情15年以上;
(三)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事情的职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职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手艺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职员合计不少于10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职员不少于6人,其他职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事情的履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职员签署劳动条约,且专职专业职员切合国家划定的职业年岁(出资人除外);
(五)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六)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职员治理的社会基本养老包管手续齐全;
(七)在申请审定资质品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步伐第二十五条榨取的行为。
第十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手艺认真人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手艺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事情10年以上;
(二)专职专业职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手艺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职员合计不少于4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职员不少于3人,其他职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事情的履历;
(三)企业与专职专业职员签署劳动条约,且专职专业职员切合国家划定的职业年岁(出资人除外);
(四)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职员治理的社会基本养老包管手续齐全;
(五)暂按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六)申请审定资质品级之日前无本步伐第二十五条榨取的行为。
第三章 资质允许
第十一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审批。
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可以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分提交申请质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分收到申请质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所有申请质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议。
组织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盘算在上述时限内,但应当明确见告申请人。
第十二条 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审查决议。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商同级有关专业部分审查决议。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允许的实验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允许的决议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备案。
第十三条 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资质延续、变换时,应当提交下列申报质料: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书(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允许书);
(二)专职专业职员(含手艺认真人)的中级以上专业手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三)企业开具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发票和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条约(如发票能体现工程造价咨询营业的,可不提供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条约;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
(五)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资质延续、变换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对下列事项举行允许,并由资质允许机关调审核实:
(一)企业与专职专业职员签署劳动条约;
(二)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增值税;
(三)企业为专职专业职员(含手艺认真人)缴纳今年度社会基本养老包管用度。
第十四条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品级凭证本步伐第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资质标准审定为乙级,设暂按期一年。
暂按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运动的,应当在暂按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允许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切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允许机关换发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 准予资质允许的,资质允许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揭晓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一律执法效力。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向资质允许机关申请补办,由资质允许机关在官网宣布信息。
第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用期为3年。
资质有用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运动的,应当在资质有用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允许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允许机关应当凭证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议。准予延续的,资质有用期延续3年。
第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手艺认真人、注册资源等事项爆发变换的,应当自变换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允许机关治理资质证书变换手续。
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品级,但应当切合响应的资质品级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切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品级条件。
第四章 工程造价咨询治理
第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运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种种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2亿元人民币以下种种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
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营业规模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体例和审核;
(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体例与审核,并配合设计计划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事情举行工程造价剖析与控制;
(三)建设项目条约价款简直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体例和审核);条约价款的签署与调解(包括工程变换、工程洽谈和索赔用度的盘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完工结(决)算报告的体例与审核等;
(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判断和仲裁的咨询;
(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效劳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验举行全历程或者若干阶段的治理和效劳。
第二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种种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时,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条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以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条约》(树模文本)订立条约。
第二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营业,应当凭证有关划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效果文件。
工程造价效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品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营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第二十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营业的,应当自承接营业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备案。
第二十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当凭证有关划定,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条约中约定。
第二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不法转让资质证书;
(二)逾越资质品级营业规模承接工程造价咨询营业;
(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统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
(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法举行不正当竞争;
(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
(六)执法、规则榨取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 除执法、规则尚有划定外,未经委托人书面赞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对外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效劳历程中获知确当事人的商业神秘和营业资料。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有关专业部分应当遵照有关执法、规则和本步伐的划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营业的运动实验监视检查。
第二十八条 监视检查机关推行监视检查职责时,有权接纳下列步伐: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的文档,有关手艺档案治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治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举行检查,查阅工程造价咨询效果文件以及工程造价咨询条约等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执法、规则和本步伐及执业规程划定的行为。
监视检查机关应当将监视检查的处置惩罚效果向社会宣布。
第二十九条 监视检查机关举行监视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视检查职员加入,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故障被检查单位的正常谋划运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小我私家对依法举行的监视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允许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凭证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作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资质允许机关事情职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允许的;
(二)逾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允许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允许的;
(四)对不具备行政允许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允许的;
(五)依法可以作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诱骗、行贿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予以作废。
第三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不再切合响应资质条件的,资质允许机关凭证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纠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允许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用期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被作废、撤回的;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终止的;
(四)执法、规则划定的应当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凭证有关划定,向资质允许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情形、业绩、优异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置惩罚、行政处分等情形应看成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不良纪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有权查阅信用档案。
第五章 执法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遮掩有关情形或者提供虚伪质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允许,并给予忠言,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五条 以诱骗、行贿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有关专业部分给予忠言,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六条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运动或者逾越资质品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营业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效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有关专业部分给予忠言,责令限期纠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步伐第十七条划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实时治理资质证书变换手续的,由资质允许机关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步伐第二十三条划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营业不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有关专业部分给予忠言,责令限期纠正;逾期未纠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本步伐第二十五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有关专业部分给予忠言,责令限期纠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第四十条 资质允许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分或者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处分;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切正当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允许或者逾越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允许决议的;
(二)对切正当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允许或者不在法定限期内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允许决议的;
(三)使用职务上的便当,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不推行监视治理职责,或者发明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步伐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月25日建设部宣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治理步伐》(建设部令第74号)同时废止。
本步伐施行前建设部宣布的规章与本步伐的划定纷歧致的,以本步伐为准。
注册造价工程师治理步伐
(2006年12月25日建设部令第150号宣布,凭证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治理,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视治理,适用本步伐。
第三条 本步伐所称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土木修建工程或者装置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通过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并凭证本步伐注册后,从事工程造价运动的专业职员。注册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对天下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运动实验统一监视治理,认真实验天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并认真建设天下统一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治理平台;国务院有关专业部分凭证国务院划定的职责分工,对本行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运动实验监视治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运动实验监视治理,并实验本行政区域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第五条 工程造价行业组织应当增强造价工程师自律治理。
勉励注册造价工程师加入工程造价行业组织。
第二章 注册
第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实验注册执业治理制度。
取得职业资格的职员,经由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七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职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探设计、施工、招标署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治理等单位;
(三)无本步伐第十三条不予注册的情形。
第八条 切合注册条件的职员申请注册的,可以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分提交申请质料。
申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分收到申请质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申请质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在收到申请质料后,应当依法做出是否受理的决议,并出具凭证;申请质料不齐全或者不切正当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见告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所有内容。逾期不见告的,自收到申请质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议。
申请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收到申请质料后,应当依法做出是否受理的决议,并出具凭证;申请质料不齐全或者不切正当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见告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所有内容。逾期不见告的,自收到申请质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议。
申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换注册、延续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分收到申请质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申请质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议。
申请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换注册、延续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收到申请质料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议。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变换、延续注册,通过天下统一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治理平台实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
第九条 准予注册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以下简称注册机关)核发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凭证划定自行制作执业印章。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己保管、使用。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样式以及编码规则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统一制订。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印制;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凭证划定划分印制。
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注册证书,应当凭证本步伐第八条划定的延续注册程序申请补发,并由注册机关在官网宣布信息。
第十条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员,可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切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用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质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署的劳动条约;
(四)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员,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昔时的继续教育及格证实;
(五)外国人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允许证书。
申请初始注册时,造价工程师自己和单位应当对下列事项举行允许,并由注册机关调审核实:
(一)受聘于工程造价岗位;
(二)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社会基本养老包管或者已治理退休。
第十一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用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用期满30日前,凭证本步伐第八条划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用期为4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质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署的劳动条约;
(四)继续教育及格证实。
申请延续注册时,造价工程师自己和单位应对其前一个注册的事情业绩举行允许,并由注册机关调审核实。
第十二条 在注册有用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换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扫除劳动条约,并凭证本步伐第八条划定的程序,到新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分治理变换注册手续。变换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用期。
申请变换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质料:
(一)变换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新聘用单位签署的劳动条约。
申请变换注册时,造价工程师自己和单位应当对下列事项举行允许,并由注册机关调审核实:
(一)与原聘用单位扫除劳动条约;
(二)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社会基本养老包管或者已治理退休。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抵达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及格标准的;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事情业绩达不到划定标准或未治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营业岗位的;
(五)受刑事处分,刑事处分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因工程造价营业运动受刑事处分,自刑事处分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七)因前项划定以外缘故原由受刑事处分,自处分决议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八)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分决议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九)以诱骗、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作废,自被作废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十)执法、规则划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的,凭证本步伐第八条划定的程序治理。
第三章 执业
第十五条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规模包括建设项目全历程的工程造价治理与工程造价咨询等,详细事情内容: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审核,项目评价造价剖析;
(二)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预算体例和审核;
(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和造价的体例与审核;
(四)建设工程条约价款、结算价款、完工决算价款的体例与治理;
(五)建设工程审计、仲裁、诉讼、包管中的造价判断,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六)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造价指标的体例与治理;
(七)与工程造价治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协助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事情,并可以自力开展以下事情:
(一)建设工程工料剖析、妄想、组织与本钱治理,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体例;
(二)建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体例;
(三)建设工程条约价款、结算价款和完工决算价款的体例。
第十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力:
(一)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二)依法从事工程造价营业;
(三)在自己执业运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效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四)提倡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五)保管和使用自己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六)加入继续教育。
第十七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推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执法、规则、有关治理划定,恪守职业品德;
(二)包管执业运动效果的质量;
(三)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四) 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要领;
(五)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动回避;
(六)守旧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神秘和他人的商业、手艺神秘。
第十八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凭证执业规模,在自己形成的工程造价效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肩负响应的执法责任。最终出具的工程造价效果文件应当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并签字盖章。
第十九条 修改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效果文件,应当由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己举行;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己因特殊情形不可举行修改的,应当由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修改,并签字盖章;修改工程造价效果文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对修改部分肩负响应的执法责任。
第二十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
(二)在执业历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条约约定用度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历程中实验商业行贿;
(四)签署有虚伪纪录、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效果文件;
(五)以小我私家名义承接工程造价营业;
(六)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营业;
(七)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八)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不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九)凌驾执业规模、注册专业规模执业;
(十)执法、规则、规章榨取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在注册有用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因特殊缘故原由需要暂停执业的,应当到注册机关治理暂停执业手续,并交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二十二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顺应岗位需要和职业生长的要求,凭证国家专业手艺职员继续教育的有关划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第四章 监视治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和其他有关部分应当遵照有关执法、规则和本步伐的划定,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验监视检查。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将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见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和国务院有关专业部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将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见告本行政区域内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和其他有关部分依法推行监视检查职责时,有权接纳下列步伐:
(一)要求被检查职员提供注册证书;
(二)要求被检查职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职员签署的工程造价效果文件及相关营业文档;
(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工程造价效果文件的职员;
(四)纠正违反有关执法、规则和本步伐及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步伐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违法从事工程造价运动的,违法行为爆发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置惩罚效果见告注册机关;依法应当作废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置惩罚建议及有关质料报注册机关。
第二十七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失效:
(一)已与聘用单位扫除劳动条约且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
(二)注册有用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三)殒命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依据职权或者凭证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作废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一)行政机关事情职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允许的;
(二)逾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允许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允许的;
(四)对不具备注册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注册允许的;
(五)依法可以作废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诱骗、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作废。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治理注销注册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通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步伐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爆发的;
(二)依法被作废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分的;
(五)执法、规则划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己和聘用单位应当实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小我私家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应当实时见告注册机关。
第三十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凭证有关划定,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
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造价工程师的基本情形、业绩、优异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置惩罚、行政处分等情形应看成为造价工程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按有关划定向社会公示。
第五章 执法责任
第三十一条 遮掩有关情形或者提供虚伪质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忠言,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
第三十二条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伪注册质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给予忠言,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三条 以诱骗、行贿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由注册机关作废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处以?。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凌驾3万元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步伐划定,未经注册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运动的,所签署的工程造价效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给予忠言,责令阻止违法运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步伐划定,未治理变换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责令限期纠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
第三十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本步伐第二十条划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给予忠言,责令纠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凌驾3万元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步伐划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凭证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责令限期纠正;逾期未纠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和其他有关部分事情职员,在注册造价工程师治理事情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切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允许或者逾越法定职权作出注册允许决议的;
(二)对切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注册允许或者不在法定限期内作出注册允许决议的;
(三)对切正当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四)使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推行监视治理职责,或者发明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事情凭证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包管主管部分的有关划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步伐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0年1月21日宣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治理步伐》(建设部令第75号)同时废止。
转自:住建部网站